导则及法律法规
一、环评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2019年7月1日实施。
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土壤修复评估导则:
1、《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 HJ 25.6—2019) 2019-06-18实施;
2、《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 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
3、《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
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 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
5、《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 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
6、《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
7、《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2018-12-29实施;
8、《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年1月1日实施;
2、《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3、《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4、《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土十条:
1、《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6年5月28日起实施。
标准规范
一、土壤相关质量标准
1、《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是针对农用地,以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的标准,其采用的土地分类标准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
2、《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是针对建设用地,以人体健康为保护目标的标准,因此采用的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规定,建设用地中其他建设用地可参照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划分,分类依据为,第一类用地主要为儿童和成人均存在长期暴露风险,第二类用地主要是成人存在长期暴露风险。
3、《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 (HJ 350—2007) 2007年8月1日实施 ;
4、《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3-2006) 2007年2月1日实施;
5、《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 2007年2月1日实施。
二、排放控制标准
1、《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2018)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三、土壤相关规范
1、《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 2004-12-09实施;
2、《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 ( GB/T17296-2009) HJ 964规定土壤环境评价中仅区分到60土类,土壤类型可在国家土壤信息服务平台确定http://www.soilinfo.cn/map/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