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有泥土,肩上有担当,一切为群众。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沈仁芳依旧忙碌在调研一线。作为一位从业近40年的土壤专家,沈仁芳最亲近的是脚下的土地。他以专业所长履代表之职,连续多年在全国两会上为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鼓与呼。
沈仁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明确指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沈仁芳表示,土壤环境质量是保障农产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和生态系统安全的重要基础,事关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自2018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起,沈仁芳和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多次建议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2年初终得落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于同年开启。
沈仁芳表示,近年来,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我国土壤环境质量发生了基础性向好变化。尽管如此,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土壤类型及其利用方式多,空间分布格局复杂;我国土壤污染类型多,耕地重金属污染严重,呈区域差异化分布,同时出现抗生素和微塑料等多种新污染物;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历史欠账多、底子依然薄弱。全面持续推进我国土壤(特别是耕地)污染防治工作,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健康中国的重要任务。其中,土壤环境基准科学求证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合理制定是高质量推进土壤环境管理和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关键所在。
然而,我国现行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采用污染风险筛选值,并且全国划一,以一个标准值统管整个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没有区域之间、土壤类型之间和作物之间的差异。这显然不符合土壤自然属性,也不符合重金属等污染物环境行为及其生物有效性空间差异性的认知。这样必然难以有效支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分区分类分级防治,也难以支持管控与修复技术的区域针对性推广应用。尤其是在西南土壤高背景和地球化学异常地区,按现行的国家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带来大范围农用地土壤超标,不仅不利于区域农业绿色发展,而且也给地方增加不必要的管理成本。此外,现行的农用地土壤标准主要基于保护农产品安全制定的,涉及重金属少,尚未涉及对土壤生态系统健康和地下水质量的保护。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支撑“净土保卫战”,改善土壤生态环境质量,高质量建设美丽中国,两会期间,沈仁芳提出了制定区域差别化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议。
第一,加强农用地(耕地)土壤环境与污染修复的基础研究,创建区域差异化土壤环境基准和质量标准制定方法学。建设粮食主产区土壤生态环境科学试验示范基地,深入揭示区域性和流域性土壤污染规律,阐明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产品质量、生物生态健康的演变关系;研究土壤高背景区和地球化学异常区土壤重金属污染过程、界面反应机理及其生态环境效应,建立区域差异化土壤环境基准和质量标准制定方法学。
第二,尽快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土壤环境基准与质量标准体系,支持耕地土壤分区治理。充分发挥科技研发对基准与标准制定的支撑作用。加强顶层设计,联合国家和地方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多维度(保护农产品安全、保护生态受体、保护地下水等)、多要素(土壤、地下水、灌溉水、农业投入品等)协调的区域土壤环境基准与质量标准研究;针对重点地区(高背景地区)和重点污染物(镉、砷、汞等),开展区域差别化的土壤环境基准与标准制定及示范应用试点工作。
第三,鼓励地方制定分区、分类、分级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健全国家及地方两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有力支持全国各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健康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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